未成年人(18岁以下):
学生(含未成年学生):
1、照片2张:必须为最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3.5cmX4.5cm白底彩色照片,露耳朵,头发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首饰,不戴眼镜,嘴唇闭合,眼睛直视镜头。
2、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原件。
5、父母工作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父母银行卡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7、所在学校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8、学生证复印件。
9、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的以下三个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双方亲属关系和亲属许可公证书)需附英文翻译,并经中国外交部以及塞浦路斯驻华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中国,上述许可书须经其父母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进行公证认证)
(1).如申请人独自旅行或与父母单方一起旅行: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公证书(未成年人独自旅行);或不同时出行的单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许公证书(和父母单方旅行),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原件
(2).家庭关系证明,或法定监护权归属证明(双方亲属关系)。原件
(3).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