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申请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如是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在读证明或最近的毕业证原件
在读证明要求: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
学校在读证明或最近的毕业证翻译件
公证书
1.经过中国外交部及塞浦路斯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一定要做出生医学证明)
2.经过中国外交部及塞浦路斯使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3.经过中国外交部及塞浦路斯使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内含翻译)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如果孩子一个人出国或父母其中只有一个人陪他, 就必须提供。如实父母双方陪同无需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