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临时居留许可(工作)签证
赴塞浦路斯做厨师或家庭佣工等工作,或在获得塞浦路斯共和国内政部移民局签发的入境许可或短期居留许可的前提下,赴塞浦路斯实习。
1、照片2张:必须为最近六个月内所拍摄的3.5cmX4.5cm白底彩色照片,露耳朵,头发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首饰,不戴眼镜,嘴唇闭合,眼睛直视镜头。
2、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原件。
5、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厨师)
6、健康证明复印件。
7、内政部移民局出具的入境许可复印件。请注意:使馆只有在收到由内政部移民局直接发至使馆的入境许可传真件后才能为您签发签证。
8、机票预定单 (我单位可提供)